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,“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、小圈子、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”。 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指出,“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、小圈子、小团伙”。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,针对“在党内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、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”,清晰地划出了纪律红线。
防止形成小圈子、反对“圈子文化”,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。
有的长期聚在一起,吃喝玩乐形成“酒局圈”;
有的利用群聊互通政商信息,形成权钱交易的“微信圈”;
有的打着“干亲”旗号,为商人老板站台形成“亲戚圈”;
入圈者的醉翁之意不在“圈”,而在形形色色圈子背后的权力变现。
信奉拉帮结派搞“圈子文化”
利用团团伙伙搞以权谋私
是对党内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
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
发挥好“关键少数”的作用
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
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“一把手”的监督
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浸润一体发力
坚决拆码头、铲山头、破圈子
持续修复政治生态
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
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:王奇